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今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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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今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在朝鲜板门店签订《朝鲜停战协定》!

A.1952年

B.1953年

C.1954年

D.195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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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答案

    B

    解析

    《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简称《朝鲜停战协定》,是于1953年7月27日在朝鲜板门店签订的协定。协定规定,协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政治级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前,一直有效。

    扩展知识

    朝鲜人民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为一方,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为另一方签订的关于停止朝鲜战争作战行动的协定。1953年7月27日由停战谈判双方首席代表南日大将和W.哈立逊中将在板门店签订。随后,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元帅于平壤,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于开城,“联合国军”总司令、美国陆军上将M.W.克拉克于汶山分别在停战协定及其附件上签字。全称《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一方与联合国军总司令另一方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协定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规定,协定各条款在未为双方共同接受的修正与增补,或未为双方高一级政治会议和平解决的适当协定中的规定所明确代替前,一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