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未能提出反帝的革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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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尽管未能提出反帝的革命任务,也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反封建纲领。但它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主要体现在(       )

A、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

B、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C、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D、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和进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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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D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具有重大的意义: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和进步意义。因此答案选ABCD。

    扩展知识

    “中华民国"这个名称,是孙中山于1905年8月20日,在日本东京成立同盟会时正式和公开提出来的。1904年秋,孙中山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著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当中旗帜鲜明地率先提出:

    中国未来新生的共和国当以“中华民国”为国号;只有“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    ——这是“中华民国”一词的最早出现。

    1905年8月,孙中山将此前所拟“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誓词作为同盟会宗旨写进《中国同盟会总章》,成为中国第一个全国性革命政党的政治纲领。就在此时,他最终为将来新生的共和国确定了“中华民国”的国号。

    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的创立,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明确表示:“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    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

    “何以不曰中华共和国,而必曰中华民国?此民字之意义,为仆研究十余年之结果而得之者。欧美之共和国,创建远在吾国之前,二十世纪之国民,当含有创制之精神,不当自谓能效法于十八九世纪成法而引为自足。……国民者,民国之天子也。”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鲜明。

    后来中共建政,在一定时期内中共领导人仍然坚持沿用中华民国国号。